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巾帼文明岗【岗员守则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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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
2015/11/27

为进一步明确“巾帼文明岗”岗位职责,树立我馆的良好形象,特制定岗员守则如下:

一、热爱讲解工作,努力钻研业务,做到因人施讲。

二、讲解员上岗前统一挂牌、着装,女讲解员化淡妆,男讲解员保持衣装整洁,没有留须现象。

三、讲解接待时,实行微笑服务,使用礼貌用语和普通话,不得以任何理由冷落、怠慢观众,不得当着观众面发牢骚或与观众发生争吵。

四、及时记录观众所提意见和建议,特别是对展板内容有疑义的,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反馈。

五、上班期间不得饮酒、吸烟。不得吃使口腔产生异味的食物(如生葱、生蒜等),严禁当众化妆、扎堆聊天和低头看手机,或进行其他一些有损单位形象的不雅行为。

六、接听工作电话时,须使用礼貌用语和普通话,准确记录电话内容,了解对方姓名、单位、联系电话等,重要内容要记录清楚,核实准确并及时向领导汇报。

七、保持展厅及文物的整洁,给观众创造舒适、优良的参观环境。特别是各自卫生包干区的卫生状况需符合相关标准。

八、爱护文物、图片及陈列设施。监督、说服观众不坐、不靠、不抚摸文物,保证展品的完整。

九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掌握一般的消防技能,如遇紧急情况或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,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汇报,以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。

十、按时、准确、高质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,不得拖拉和延误时间。

十一、虚心接受观众的批评意见及建议,及时改进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