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巾帼文明岗【创岗细则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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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
2016/1/14

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活动,是凝聚、教育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理想、倡扬社会主义道德、弘扬文明新风,为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的重要载体,是新的历史时期广大妇女建新功、创新业、展新姿的特色平台。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活动的管理,使创建活动更加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,推动创建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,更好地组织动员广大妇女为温州革命历史纪念馆又好又快的发展、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作用,特制订本细则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,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,结合行业发展要求,引导广大妇女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,爱国守法、明礼诚信、团结友善、勤俭自强、敬业奉献,努力提升道德修养和业务水平,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多做贡献。

二、细则内容

(一)组织领导管理

1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,由馆领导担任巾帼文明岗的创建负责人,业务部全体成员为组员,责任到人,分工合作,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。

2、对照《温州市“巾帼文明岗”管理办法》,结合我馆实际情况,深化创建意识,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拟订创建计划,确保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。

3、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,针对工作及业务中碰到的问题,进行探究研讨,商量解决对策,做好下一步的工作打算。

(二)思想道德教育

1、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,开展自尊、自立、自信、自强的教育活动,团结友爱、互助互济、无私奉献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和业务水平。

2、发扬我馆讲解员的主人翁精神,优化服务,提高业务素质,提出“传红色文化·扬巾帼风采”的口号,认真履行服务承诺。

3、向全体岗员公布创建工作计划、实施细则、岗位竞赛、培训计划、学习活动等有关创建事项,接受广大群众的建议和监督。

(三)业务工作

1、结合创岗要求,定期组织岗员培训、学习,内容包括:讲解员技巧、党政建设等,通过培训、学习心得交流,提升每个岗员的责任感与使命感,能更好地投入讲解服务这个行业中。

2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,开展业务竞赛,鼓励妇女积极参加各种技能培训,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。

3、开展读书学习活动,发扬自强、奋发向上的学习精神,时刻激励自己爱岗敬业、岗位建功,提高思想道德素质。

4、根据妇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心理需求,积极开展有益于女职工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,关心女职工的身心健康,开展妇女自我保健知识的学习,提倡文明、健康的生活方式。

(四)监督管理及奖惩办法

1、创建“巾帼文明岗”领导小组要对照创建工作的标准和要求,结合创建工作计划,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工作,促使创建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。

2、健全管理制度,完善民主监督。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,公布监督电话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确保投诉渠道畅通。

3、落实激励措施,将文明岗的奖励纳入本单位奖励机制,对获得“巾帼文明岗”荣誉称号的集体和贡献突出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。